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管理规范
师资队伍建设是学校管理中一个永恒的主题,是学校管理质量、教学质量的关键。而教师的专业发展更是教师胜任职业使命的一个永恒的命题。为了更好的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精良、业务精湛,具有现代教育思想的师资队伍,健全与教师个性特长相匹配的教师自主发展机制,促进育幼在新时期里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以下管理规范。
一、自培制度
1、合理定位,努力实现个人价值。教师根据幼儿园师资培训与发展规划,制订相应的个人发展三年规划。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搭建教师发展平台,帮助教师实现发展目标。
2、构建“育幼师资自培立交桥”。优先选派骨干教师参加市、区的各类教学业务学习、专业技能培训等活动,分层次、有步骤地进行培训。在提高骨干的个体发展过程中,实施辐射、带教,促进教师群体的共同发展。
3、以区、园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构建带教机制,签订带教双方任务书,双方明确职责、权利和义务,达到优质资源共享。每学年结束由园考评小组对带教双方进行评议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励。
4、每位教师有义务积极配合幼儿园认真完成教师继续教育的任务,要树立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的观念,积极参加高一层次学历培训。
5、幼儿园全面关心参加职务培训的教师,在学业上予以鼓励,在资金上予以支持。
6、正确处理高一层次学历培训与教育教学工作的关系,所学专业与担任的工作相对应。
7、相关配套制度:
(1)幼儿园公派的各类培训:由幼儿园全部承担培训费和差旅费。
(2)参加教学培训的教师每学期需为全园公开展示活动。
(3)对学历进修结束拿到奖励费、或公派学习的教师,要与幼儿园签订协议,必须为幼儿园服务三年。如中途调离本单位的,偿还幼儿园奖励费、全部培训费和差旅费。
(4)幼儿园将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进修作为教师年终考核、职务晋升、职务评聘、骨干培养的重要依据。
(5)其他相关规定参照《园内部体制改革方案》中的规定。
二、干部队伍、骨干教师队伍培养
1、培养要求:
(1)积极建设一支数量精干、结构合理、不脱离教育教学第一线的多层次园级干部、骨干教师队伍。其条件是:师德优良、事业心强、乐于奉献、艰苦奋斗、讲求质效、团结协作、敢于创新、善于学习研究、富有工作成效。
(2)幼儿园中层及以上干部在任期内对自己职责范围的工作要全面负责,对所辖工作要有前瞻性思考、周密性设计、针对性策略、可行性措施、过程性记录、总结性成果,并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优奖劣罚、功奖故罚、勤奖懒罚。
(3)园级骨干、骨干教师在各层次发挥核心、榜样、指导和中坚作用。积极争取带教机会,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在教学研究中不断提高水平。
(4)加强骨干教师的推优力度和辐射作用,争取各类公开活动和竞赛的机会,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群体智慧与合作能力,使骨干教师能引领教师队伍的整体发展。
2、考核:
(1)事业心与责任心强,师德考核优良,幼儿、家长、幼儿园评价较高。
(2)教育教学效果好,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在区内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3)对本组室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工作认真负责,经常进行各项工作的检查、评价,组室成绩突出。
(4)在幼儿园教师培养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带教、指导1~2名青年教师。
(5)近三年承担区级以上示范课或经验交流至少一次,或在近五年参加区级以上比赛获得等第奖。
(6)近三年参与教育科研与教改实验,取得教育科研、教改实验区级以上成果认定或园级等第奖。
(7)园级骨干的认定每三年考核认定一次。具体见《育秀幼儿园骨干教师测评表》等
3、奖励:
(1)园级干部(包括中层干部)奖励:为了更好地实行部门负责制,注重部门与组室的整体发展与合作创新,进一步增强中层以上干部的工作责任心,较好地体现责、权、利关系的协调与统一,幼儿园实行中层以上干部职务奖励,奖励金额视每学期中层以上责任大小、履行职责、考核情况而定。
(2)骨干教师的奖励:为了更好地发挥幼儿园业务骨干的作用,发挥幼儿园的示范与辐射作用,幼儿园设骨干教师奖励基金,奖励金额视每学期骨干教师承担的任务与职责来核定,已享受市、区级骨干教师奖励的,不再重复奖励(突出贡献者除外)。
三、职初教师培养
1、要求:
(1)重视职初教师思想与师德教育,加强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激发他们自我学习的内在动机,巩固专业思想,热爱幼教事业。
(2)要求职初教师“一年过关,两年入门,三年胜任,五年成熟”,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成为幼儿园教育教学生力军。
(3)完善幼儿园“传、帮、带”制度,通过双向选择,使青年教师从师于骨干教师特色教师,建立一师一徒、一师多徒、一徒多师等多种师徒关系,并鉴定师徒协议、跟踪指导,传授业务知识和技能,推进新教师的快速成长。
(4)职初青年教师积极争取各种学习和亮相的机会,挖掘自身潜力,展示自己的专业技能与教学成果。
2、考核:
(1)热爱幼儿教育工作,做一名“敬业、专业、乐业”的幼儿教师。
(2)虚心向有经验教师学习,每周听课不少于1次,作好听课记录并写出听课评析。
(3)较熟练掌握教育教学技能,掌握任教年龄班的幼儿年龄特点和教学内容,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不断运用“反思性教学”积累教育教学经验,逐步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较快地成为幼儿园的骨干教师。
(5)要求每学年研读一本教育理论著作,交一篇有质量的论文,上一次公开活动,进行一项教学专题研究,运用多媒体软件制作一份课件。
3、奖励:
(1)对较快适应幼儿园工作、积极钻研、初有教学成效的青年教师,予以奖励。
(2)对部分脱颖而出的青年教师,破格提前培养和认定为园级骨干教师。
四、教职工流动
教职工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产生流动是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标志。幼儿园实行聘用合同制,鼓励教职工双向流动。但必须是有计划、合理、有序地流动。
1、流动原则:
(1)幼儿园与教师自主性地双向选择,执行程序合法。
(2)在立足自培的基础上通过上级行政部门协调,引进优秀管理者和骨干教师。
(3)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和幼儿园安排的第二岗位职责者,本人主动或幼儿园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工作调动或进人才交流市场,以此促进人才进一步发展。
(4)由于教师工作的特殊性,教师有调动和辞职意向必须在暑期进行。有调动和辞职意向的教师必须于该学年第二学期的规定时间内,向幼儿园提出书面请调或辞职报告,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操作程序:
(1)引进教师:
本人意向和相关部门推荐——幼儿园党政班子初审——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商调——幼儿园聘用
(2)流出教师:
本人或幼儿园意向——幼儿园党政班子初审——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考察,商调任用或进入人才市场
五、教职工聘用及奖励:
幼儿园实行教职工聘用合同制。考虑到幼儿发展中对师资的培养需要,即师资的相对稳定问题,幼儿园鼓励教师签订中长期合同,对签订三年以上合同者优先考虑骨干教师培养、职称晋升、聘任等各项奖励从优。
六、管理机构
1、领导机构:
幼儿园成立以园长为组长,业务园长、分管园长为副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为组员的“师资队伍管理”领导机构。
2、具体职责:
园长:负责全面管理。
业务园长、分管园长: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学习培训、指导培养计划和具体措施。
考核小组:负责教师、三大员、后勤与行政的考核与奖励。
七、几点说明
1、此规范从2008年9月开始实施,在实行过程中有不当的地方经教代会集体讨论进行适当调整与补充,保证队伍建设工作的规范、有序。
2、此规范在实施过程中不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此规范解释权属于育秀幼儿园园长室。